一、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第一,在统筹推进建设上有差距。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统筹协调推进,但目前各自为政的情况仍较为突出。一是新村规划缺乏统筹。团结镇部分村已编制了新村建设规划,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足,规划标准也偏低,并且基本是一村一规划,缺乏通盘考虑,无法体现整体效应。二是建设投入缺乏统筹。近年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投向相对较为单一,如2015年朝天村、福禄村政府补助项目近70%资金投向了道路和水利设施建设或维护,对直接关乎农民生活的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较少,特别是社会保障与城区差距较大,保障面不够宽,保障标准也较低。三是部门协作缺乏统筹。对于新农村建设,各职能部门均有一定的政策或项目,但齐抓共建的机制尚未健全,难以形成建设合力。
第二,在更新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新农村建设重点在“新”,但一些“旧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一是“简单化”思想严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甚至认为新农村建设短期就可完成,对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一刀切”思想严重。农村条件千差万别,新农村建设也不能“一招鲜、吃遍天”。市上曾提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四改四化”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但绝不是鼓励基层盲目地“争项目、争资金”,脱离自身实际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顾眼前”思想严重。在新农村建设中,哪里容易抓哪里的现象还较为突出,对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如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等问题,缺乏足够重视和得力措施。
第三,在发挥主体作用上有差距。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主体,建设的成败核心和关键都在能否发挥农民主观能动性,在这方面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一是主体意识不强。在推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措施了解不够,总认为就是政府“包打天下”,“等、靠、要”意识还比较严重。二是主体能力有限。当前,团结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不高,部分村比全市、全区平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不断增长的教育、医疗、生产资料支出,导致部分家庭负担较重,并且一些村民文化水平、技术能力较低,这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参与村民建设的能力。三是主体利益保障不足。一些惠农政策缺乏配套措施,对农民保障力度、实惠力度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第四,在激励村组干部上有差距。村组干部是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力量,但对于如何激发这一群体的积极性,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一是村级债务分散精力。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干部面临两大难题即集体经济空壳和村级历史债务大,耗散了村干部大部分精力,因此建设成效不明显。二是任务繁重疲于应付。由于村干部职数精简,而新农村建设事务较多,难以做到面面俱到。三是工作困难削弱斗志。建设新农村是个新课题、大课题,实施难度较大,实施周期也较长,村组干部容易滋生畏难情绪,影响工作开展。
二、新农村建设要避免“四个误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教训,我认为,新农村建设应避免以下“误区”。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避免“各自为政”。为避免新农村建设“见子打子”“重复实施”,必须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走出“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误区。要把新农村建设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为“一把手工程”,对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定向把关。要集思广益,认真制定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新农村建设合力。特别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统筹规划和组织农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在引导农民自主建设新家园的同时,激励更多的社会资源涌向农村。
二是要完善系统规划,避免“盲目投资”。当前,部分同志简单地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村村通广播、村村有电视、村村铺柏油路、村村用沼气等等,大有“一哄而上”之势,这显然有失偏颇。要走出“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的误区,必须搞好顶层设计,整体规划。要按照“立足现实需要,着眼长远发展,适当超前设计,突出建设重点,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应成立新农村建设方案论证领导小组,在广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确保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长远性。要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各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加强资金协调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力争投入一批,建设一批,成功一批,推广一批,群众受益一批。
三是要着眼长远发展,避免“急功近利”。新农村建设中要注意防止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需求,重视“硬件”建设、忽视“软件”建设等问题,要坚决避免急功近利的误区。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和“大系统”的观念,将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远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实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通信设施等建设方面,既立足当前需求,又要着眼长远发展需要,力求做到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特别是对于朝天村、福禄村等政府补助基础设施项目较多的村,更要防止出现因在建设速度上盲目攀比而导致基础设施脆弱、易老化,系统不配套等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实施社会事业方面的场所建设,要在“一场多用”、“一室多用”上做文章,围绕农民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场所的功能。
四是要突出建设重点,避免“贪大求全”。新农村建设不能各个项目齐头并进,必须区分层次,先点后面,逐步完善,防止出现“好高骛远”“贪大求全”的误区。应根据全镇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由易到难的培育、发展形成一些具备发展潜力的村,并在摸索出一套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发展能力和实际需要,再发展一批,走出以点带面的新农村建设之路。要结合农民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要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能人”在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生力军”作用。
三、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第一,要着力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保障机制。要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综合、高效的领导机制和经常性调研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参与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要坚持规划先行,从城乡一体化出发,抓紧研究制定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要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帮扶互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村金融改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二,要着力构建农业“接二连三”的发展机制。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依托自贡·中国玫瑰海等综合性农业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投入。要充分发挥“团结镇生姜”地理标志、团结萝卜等品牌效应,积极争取引进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特色蔬菜加工产业,尽快形成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为新农村建设夯实产业基础。
第三,要着力建立以城带乡的反哺机制。要坚持发展农村公共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建设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引导土地、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配合上级党委政府落实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同工同酬,使农民工在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与城区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积极探索村企、镇企合作模式,争取实施重点小城镇和农民新村建设。
第四,要着力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发展,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农村产业服务机制,大力推广农村新科技。加大各村、特别是朝天村精准扶贫力度,对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贫困人口,通过统一规划,实行易地搬迁、整体开发式扶贫。要积极降低农民生产成本,严格监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质量。可探索建立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共同参与的农村特色产业风险基金。
第五,要着力建立新型农民的培育机制。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配合区教育部门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逐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协调区级农口部门,大力实施农村技能培训,并结合农民自身实际,组织相关农户参加各类技能考核考试,为新农村建设解决“谁来干”的问题。
第六,要着力探索建立农村服务网络和服务中心。要逐步将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如书屋等纳入农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化、规范化、网络化、标准化管理。要建立并落实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制度,培养和选拔一批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致富能手担任村干部,完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逐步在农业技术推广、治安调解、计划生育、文化协管、基础设施维护、环境整治和保护等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要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帮扶互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网站律师。
标签: 农村建设 对策建议 保障机制 发展机制1、个人交的社保在你个人的帐户里存着的,是可以取出来的,单位交的社保在统筹基金里面,这个是不能取出来的,等你退休的时候会用到的。首
信用卡欠款影响公积金贷款吗信用卡没还完公积金贷款还是可以申请的,信用卡不是贷款,有钱没有还完并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持卡人用卡
信用卡逾期了公积金还能提吗1、信用卡逾期了可以提取公积金,因为这二者不冲突,影响不大。要想提取公积金,必须满足其条件,职工所在单位
信用卡欠款20万还不起了怎么办1、辨别是否是正规平台。先看年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
买房怎样提取公积金里的钱(一)买房后提取公积金应该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
国家晚婚假是取消了吗1、国家晚婚假取消了这一说法。根据相关固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